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2022版话剧《苏东坡》归来 创新传承中华优秀文脉******
人民网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刘颖颖)2023年1月8日,恰逢苏轼986岁诞辰。由四川人民艺术剧院创排的大型舞台话剧《苏东坡》近日在成都再次上演。
话剧《苏东坡》先后四次获国家艺术基金、四川艺术基金支持,多次巡演,受到多方好评,本次上演的2022版话剧《苏东坡》是在经历长时间的打磨提升后,再度与观众见面。
四川人民艺术剧院提取苏东坡这一中华文化的代表符号,集结国家一级编剧姚远编剧,国家一级导演查丽芳导演,国家一级舞美设计韩生设计,四川人民艺术剧院国家一级演员李东昌领衔主演,李艺峰、李智颖、张艺奥、柳轶婷、唐钟主演,创排了大型精品原创话剧《苏东坡》。
多次捧得文华大奖的编剧姚远,与被誉为中国戏剧界五大女导演之一的导演查丽芳联袂创作,讲述苏轼这位千古人物。姚远表示,话剧《苏东坡》凝结了他对于苏轼的再认知与发自灵魂的喟叹。他说:“苏轼把生命中的苦涩消化成了诗意,奉献给了我们。他的艺术意境屏蔽了他的厄难,变成了一道道彩霞绚丽于历史的地平线之上,让我们享用不尽。”
对于查丽芳而言,“真诚”是2022版话剧《苏东坡》核心,苏东坡对于她来说既是文学精神导师,是大俗大雅的朋友,更是四川精神的代表符号。
该剧自策划以来历时八年之久、六易其稿,2018年首演以来,收获了不菲的成绩,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仲呈祥评论话剧《苏东坡》“常演常新,一定能成为四川乃至中国话剧史上立得住、传得开、留得下的经典。”话剧《苏东坡》通过苏东坡的仕途串起了他的诗文成就、情感生活,立起了一个具有当代性、典范性的奇伟形象;突破了原有的戏剧框架,创造性地融入了“帮腔”与“鼓师”的川剧构成,更通力舞美与串场角色,构成了匠心独具的艺术空间,在文本的时空性、戏剧传统的融合性、人物塑造的独特性以及戏剧本身的地域文化特性上完成了突破与超越,追溯了苏轼从44岁到64岁逝世期间跌宕起伏的人生经历。
据悉,其后该剧还将再次开启全国巡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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