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百态中诠释基层治理——《县委大院》为现实题材增添新的“打开方式”******
光明日报记者 牛梦笛 光明日报通讯员 孙小雪
近日,温暖现实主义题材剧《县委大院》在央视一套首轮播出收官。据“中国视听大数据”(CVB)统计,该剧每集平均收视率1.944%。该剧从“基层治理”的角度切入,让观众在一幕幕烟火日常和民生百态中领略县委大院生动的故事,不少观众直呼“追剧追出上班的感觉”,年轻观众组团探讨“考公的尽头”。
《县委大院》何以掀起如此热闹的追剧潮?该剧由“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展现基层干部和群众携手共建家园的群像故事,以潜移默化、共情共勉的方式传递上下一心的精神风貌,为现实题材增添新的“打开方式”。
立足现实,多维度描绘基层群像
在《县委大院》生动的故事之下,是丰富立体的群像。从剧集“共建光明”版海报中可以窥见一隅:梅晓歌、艾鲜枝等领导现场指挥,基层干部群众齐心协力添砖加瓦,一幅充满温暖现实主义的基层干群全景图就此定格。《县委大院》从不同性格特点的光明县干部群众出发,讲述了县乡一线机关的工作和生活日常,折射出新时代基层干部为人民幸福生活奋斗的美好愿景,引发广大观众的共鸣。
作为一部群像戏,《县委大院》细腻地刻画了众多人物的性格,无论是干部还是群众,都是多维度、立体化的。《县委大院》的编剧王小枪为积累创作素材,挂职担任副县长六个月,这段切身经历为塑造生动立体的人物形象提供了扎实的基础。审慎坚定的梅晓歌,雷厉风行的艾鲜枝,淳朴真诚的林志为……众多栩栩如生的角色让观众印象深刻:干练的梅晓歌因财政紧张,会“腆着脸面”向其他县借钱;行事一板一眼的吕青山被钉子户引到现场,也会开始好言相商;开发商郑总听说居民拆迁变卦,被训之后强颜欢笑撇清关系。剧中的每个人物都有着普通人的真实一面:有进退两难时候的迷茫,也有焦头烂额的疲惫,因此造就了每个角色鲜活生动、充满记忆点的性格特点,一幅鲜活的基层群像便就此展开。
王小枪表示,这部剧的故事和人物都是虚构的,但是这些虚构人物背后的温度和质感都是真实的。“现实题材作品,细节的真实感是第一道关”。《县委大院》通过平凡人的视角,让观众看见光明县“真实”的行政生态圈,从而得以窥见大时代背景下千千万万个基层干部。
聚焦一线,以小见大彰显基层治理价值
用小人物折射大时代,以小切口讲述大主题,细小的工作事件逐渐剖析出县委大院的各个层面:工厂生产环境考察、老城区的拆迁与重建,以及群众的突然上访,县委大院中的工作实则是一系列关乎光明县生存发展的大事,对应着基层治理中的难点、痛点、破局点。比如,为了优化营商环境,梅晓歌“明察暗访”后让羊汤店老板帮忙发起座谈会,面对面接受商家老板吐槽和抱怨。问题浮出水面,困难逐一解决。在故事推进的过程中,剧情将一个个散点编织成线、成网,可视可感的基层治理图鉴一点点铺就出来。
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张德祥认为:“主创注目于基层,基层遇到的涉及社会发展与群众切身利益的环节,基层干部的作风与作为都得到了充分的表现,对当下的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示范和启发效应。”《县委大院》对不同层级干部的执政理念、工作作风描绘得细腻真实。特别是在推进拆迁、环保、医改等重点工作中,更是将各级领导干部的政绩观、党员群众的价值观和企业老板的利益观刻画得入木三分。《县委大院》里,基层干部一边担起省市拟定的发展任务,一边着手基层治理的棘手难题,而这些困境也正是基层工作千头万绪的浓缩,透过《县委大院》整个剧情的故事脉络,观众看到了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各个系统的一个个缩影。
基层社会治理是一项庞大的系统性工程,虽然一部电视剧难以概括完基层社会治理所面临的所有现实困境,但由此带来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未竟之问却值得深思。借由这部电视剧,更多人把目光投向县域,拓展和深化了普通人对县域治理的认识和理解。
《县委大院》“以小见大”,对县域治理结构、县域基层生态进行呈现,带领广大观众走近了这看似遥远却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的基层话题。《县委大院》真正做到了扎根现实,融合生活化场景和细节,赋予角色烟火气,以光明县辐射基层百态,这种从“个体”到“时代”的格局层次,也让该剧成为现实题材中颇具代表性的力作。
以人为本搭建共情桥梁,全民关注引热议
虽然《县委大院》是以光明县作为“基础坐标”,但许多观众觉得,“剧情好像能‘辐射’到自己的生活”。基层工作桩桩件件,怎么呈现才能真实且生动,让观众有代入感?《县委大院》给出了答案:通过渲染最易共情的情感,把看似零散却悉数归于基层治理中的典型难题拍“活”。
在个性鲜明的人物群像、层层推进的基层治理日常之外,真实生动的人情往来是《县委大院》的一大看点。正如中国传媒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教授陈友军所言:“县委大院生动塑造了致力于乡村绿色发展、为民生奔忙的基层干部形象,主创没有将他们视为图解政策的符号,而是写出了他们的喜怒哀乐。”如迁坟事件不被理解,作为干部的郝东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得到奶奶的理解。剧中描绘的这些人际交往的故事,无不是基层干部间为了人民的美好生活互相支持、彼此成就的印证,也因此打动观众。
《县委大院》将目光聚焦在光明县的基层工作,真正折射出基层治理的多样内涵:一个多方人员沟通的场域,一个家庭式的集体和一群有人情味的基层干部。观众体验的真实生活是什么样,故事情节发展就是什么样,如此一来,观众在看剧的时候更有代入感,也能够更深层次地了解基层干部的真实工作状态。
“县一级阵地,必须由心中有党、对党忠诚的人坚守”,这是剧集开篇的一句台词,更是国家对“县委大院”的具体要求。如今,《县委大院》首轮收官,但该剧的价值释放并没有就此止步。其中,将镜头聚焦真实个体描绘基层群像,以人为本搭建共情桥梁的现实主义创作手法值得借鉴,为今后现实题材作品带来更多思考。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9日 09版)
擅建楼层引发邻里纠纷 十年矛盾终达成执行和解******
“问题解决了,我们心也舒服了。”近日,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化解了一起排除妨害案件,使得十年邻里纠纷终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韦先生在执行和解书上签字时由衷地发出感叹。
韦先生是广西融水县融水镇某街道38号房屋的所有人,艾先生是与他相邻的39号房屋的所有人。2012年底,艾先生房屋拆旧建新,韦先生认为艾先生新建房屋侵占其房屋楼面空间,双方产生矛盾纠纷。经邻居及相关部门调解无果后,韦先生以艾先生建新房屋未做好防护措施,导致建筑渣土掉落到韦先生房屋瓦面以及新建房屋第四层飘出墙面10厘米侵占韦先生房屋楼面为由,于2015年1月向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排除妨害。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民事判决,认定“艾先生房屋第二、三层的墙体均为12墙体,建造到第四层的时候,艾先生将第四层地梁增厚为18厘米,第四层墙体砌成18墙体。艾先生四楼南墙自西向东长达3.78米,砌砖飘出其房屋第三层楼外墙,并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5至10厘米”事实,并判决艾先生于判决生效日期内自行清除韦先生房屋瓦面上的建筑渣土并修复被损毁的瓦面以及拆除其房屋第四层南墙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的建筑。该判决生效后,艾先生不服判决,向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于2016年11月作出民事裁定,裁定驳回艾先生的再审申请。后因艾先生未主动履行上述判决,韦先生向法院申请执行,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已将该案执行完毕。
本以为双方矛盾就此结束,没想到艾先生又顺着第四层的墙面继续加建新楼层,韦先生认为艾先生加建行为也构成侵权,故继续向人民法院起诉。经一审、二审、再审程序审理后,2021年12月,法院最终判定:艾先生自行拆除其房屋第五层南墙飘出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的建筑及清除其掉落在韦先生房屋瓦面上的建筑垃圾。此时,距离最初双方产生矛盾已经将近十年,艾先生已于2021年6月死亡,其配偶陈女士继承涉案房屋。2022年10月,韦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进入执行阶段。
为真正达到案结事了,执行法官多次到现场勘察,向邻里居民详细了解情况,并调阅了与该案相关的证据资料。经过仔细勘察研判,负责承办该案的合议庭成员一致认为这起案件有和解的基础,于是执行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释法答疑,消除双方的对立和顾虑后,再借助邻居、律师热心参与开导,促使双方最终以陈女士补偿韦先生2万元现金的方式和解,并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至此,持续十年之久的相邻关系纠纷案得以顺利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何思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