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奥运冠军张宁:我也有过被边缘化的9年******
29岁,首夺雅典奥运会冠军;33岁,在北京奥运会成功卫冕。
如此“高龄”取得这般耀眼成绩,在二十一世纪到来以前,都很难与女子羽毛球运动员产生联系。
但,张宁做到了。
1991年入选中国羽毛球队,2008年站上顶点退役,17载国手生涯,她将自己一生中最绚烂的时光与国羽的荣耀绑定。
从世界第一、女单奥运卫冕第一人,到奥运冠军教练,再到近日入选世界羽联名人堂,迈入世界羽坛的至高殿堂……
张宁一路突破自身桎梏、击碎外界质疑、传承国羽冠军之志,创造出属于自己的羽坛“宁时代”。
回首36年与羽球风雨相伴的岁月,张宁为何会说自己是一个“幸运”的人?
入选世界羽联名人堂
中新体育:首先恭喜您成功入选世界羽联名人堂,从世界第一、夺得奥运冠军、执教出奥运冠军,到入选名人堂,一路走来您有什么样的感受?
张宁:听到这个消息,我非常高兴,也非常自豪。首先感谢世界羽联对我的肯定,同时我也觉得自己是一个非常幸运的人:当运动员拿了两次奥运冠军,还有好多次世界冠军。
担任国家队女单主教练期间又带领队员几乎包揽了2009年到2012年间所有重要赛事的冠军,包括世界锦标赛、尤伯杯以及苏迪曼杯,还有在2012年的伦敦奥运会上包揽了女单冠亚军。
离开国家队后,我开始从事青少年羽毛球运动的普及工作,同样又得到了大家的认可、世界羽联的肯定。我觉得我是一个非常幸运的人,再次感谢、感恩所有帮助过我和支持过我的人。
中新体育:您在得知获得这一荣誉后,第一时间做了什么?
张宁:因为之前我们都知道有名人堂评选,但几次都没有接到任何通知,所以当中国羽协通知我成功入选名人堂时,我觉得特别高兴,第一时间和家人一起分享了这份荣耀。
中国羽毛球队原总教练李永波与新中国羽毛球事业的开拓者王文教(右)。中新社记者 韩海丹 摄中新体育:中国羽毛球队发展至今,始终位于世界羽坛前列,包括您和您的师傅陈玉娘在内已有十几名运动员入选名人堂,如何看待国羽的传承?
张宁:中国羽毛球运动的发展及水平提高,首先要感谢王文教、陈福寿、方凯祥、陈玉娘这些爱国华侨,是他们把先进的羽毛球技术、先进的训练方法带回中国来。
我有幸受过他们的教诲,从他们那里我不仅学习到了打球的真谛,而且学习到了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
中国羽毛球队所取得的成绩是几代人共同努力的结果。在过去这几十年中,中国羽毛球总结出了很多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的训练方式、方法和战术指导思想,也正因为如此,中国羽毛球才得以长时间在世界舞台上处于领先位置。
我个人认为中国羽毛球发展至今,在各个方面都得到了很好的传承。我们从基层体校到专业队再到国家队,都有非常敬业的教练,而且长期的积累使得他们掌握着丰富的育人育才方法。
这是我们跟其它国家相比难以取代的优势。所以,尽管前些时间我们遇到了一些困难,但这也是正常的运动周期,我坚信中国羽毛球依然可以在奥运赛场上、在世界舞台上继续取得傲人的成绩。
2004年雅典奥运会,29岁的张宁首次夺得奥运女单冠军。中新社记者 任晨鸣 摄女单第一人的炼成
中新体育:很多人把你的职业生涯定义为“大器晚成”,其中必定有难以想象的坚持和艰辛,如今获得世界羽坛的最高认可,如何评价自己的职业生涯?
张宁:我1991年进入国家队,到2003年才夺得自己的第一个世界冠军,用时整整12年。坦率地说,一般人这种情况下在国家队很难坚持这么长时间。这12年间我饱尝了做体育人几乎所有能尝到的艰辛、委屈和痛苦。
2003年世锦赛时,我已经28岁。当时我的同龄人基本都陆续退役了。为什么我能坚持这么久的时间?就是因为我的心中始终有个梦想,那就是站到世界冠军的领奖台上。
在我的职业生涯中,几乎可以说浓缩了很多体育人受的苦、受的委屈、受的伤病、受的打击……我清楚地记得,1994年5月在印尼举行的尤伯杯决赛,当我作为第三单打输给东道主选手张海丽之后的那一幕幕。
由于我的失利,使中国队失去了尤伯杯六连冠的机会,首先我本人便充满了自责,我也愿意用更加努力与刻苦的训练来弥补自己的不足。但是,不论我怎样努力,还是在队中失去了主力队员的位置。
2004年2月10日,中国羽毛球队世界冠军登榜仪式,张宁(右一)等九名世界冠军上榜。在那之后长达9年的沉寂或者边缘化的生活与训练状态之中,我受了太多的苦,承受了太多的委屈,那段时间对我来说简直就是煎熬。同样是在那9年期间,我陪伴几代队员成为了世界冠军、奥运冠军,但自己还是原地踏步,大部分时间只能作为陪练,那种委屈、伤心只有自己知道。
好多时候只有夜里自己躲在被窝里流泪,不敢让别人看到,我不知道自己哭过多少回,也不知道自己产生过多少次第二天告诉教练我不练了的念头,甚至好多次已经写好了退役报告准备交给领导。
但是,就是因为不愿意屈服,不愿意放弃心中的梦想,所以第二天早操的铃声一响我又是第一个爬起来站到了训练场上,尽管我只是一个边缘队员或者陪练。
最终,我坚持了下来,幸运的是,我还取得了好多甚至连自己当初都不敢想象的成绩。人生没有白吃的苦,我想说的就是这个道理。现在,虽然曾经的痛苦依然历历在目,但我依然觉得自己是一个幸运的人。
雅典奥运会,中国羽毛球运动员张宁力克荷兰名将张海丽为中国羽毛球夺得第一金。中新体育:29岁,雅典奥运会首次夺冠;33岁,北京奥运会成功卫冕,任何一个数字和时刻,对于世界和中国羽坛都意义非凡,对您而言代表着什么不同的意义?
张宁:2004年8月19日,我在雅典奥运会上战胜张海丽,第一次得到奥运冠军时,那种开心与兴奋简直难以用语言来形容。我记得自己是跳起来跟教练拥抱的,那时的我甚至可以说是第一次信心满满:从此,我可以傲视世界羽坛了!
2008年8月16日,当我再次夺得奥运会冠军时,我跪在赛场上,眼泪瞬间便流了下来,因为那一刻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终于再次经受住了伤病的打击,承受住了外界的质疑,顶住了比赛的压力,终于可以给自己的羽毛球生涯画上一个完美句号了。
两次奥运会夺冠对我来说是完全不同的体验与感受,但是,回想起来却无一不是对我顽强坚持的最好回报。所以,我必须再次说,我是一个幸运的人。
张宁在雅典奥运会女单比赛颁奖后含泪亲吻金牌。 中新社记者 任晨鸣 摄中新体育:我们常说,一名伟大的运动员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在您看来,想要成为一名这样的运动员,要具备哪些特质?
张宁:每一个坚持并努力的运动员都是值得尊敬的,甚至是伟大的。而要成为一名众人心目之中的伟大运动员,我认为三个方面的特质缺一不可,那就是:坚持,坚强,坚韧!
“严苛”教头的背后
中新体育:教练员时期,您的临场执教相对严肃,私底下跟运动员如何相处?运动员时期自己吃了很多苦,对年轻运动员是否会像当初要求自己一样严格?
张宁:因为我觉得运动员还小,(很多困难)没有经历过,必须要把我的经验告诉她们,让她们少走弯路。我作为教练员,要对她们更加严格,因为我经历过。她们有时可能不理解,但即便不理解我也会去坚持,只有严格去教导才会让她们在比赛中少经历(困难)。
虽然我是她们的教练,但年龄不会差距太大,生活上她们比我要更先进,有些什么不太懂的,我也要跟她们多学习多沟通,这样会跟运动员相处得更融洽。
在上海举行的2008年中国羽毛球公开赛展开正赛首轮争夺,中国羽坛老将、北京奥运会女单冠军张宁(图右),上任国家队女单教练后首次亮相赛场督战,格外引人关注。中新体育:现在国羽女单一姐陈雨菲曾表示:“在我的职业生涯中,张指导教会了我什么是‘坚韧’。只要你比别人付出更多的努力,普通人也可以站在上面。”这是您最想留给后辈的东西吗?
张宁:确实是这样,因为我在训练中要求她们就很严,平时多吃苦、多流汗、多付出,她们才能在比赛中少犯错误,少流泪、少遗憾。无论什么时候都要把自己的目标放在一个最高的标准上,平时的训练练到更高,更强,水平才会更好,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在比赛中发挥得更好,成绩才会更好。
中新体育:陈雨菲、何冰娇都曾是您的弟子,如今她们有可能即将迎来自己的首次奥运之旅,您有什么寄语?
张宁:陈雨菲是一位非常有潜质的运动员,她进入国家队时我是她的主管教练。我一直看好她,记得她刚刚进入一队时,谁是重点培养对象,队里有分歧,我便力挺陈雨菲。
我的直觉以及经验告诉我:陈雨菲是个好苗子。但是她也有一个不大不小的缺点,那就是性格比较温和,所以我总是在场上提醒她要认真,要坚持,要坚韧,还要有霸气。
2019中国(福州)羽毛球公开赛,中国选手陈雨菲战胜日本选手奥原希望,获得女单冠军。中新社记者 吕明 摄为这事我没少说她、鼓励她,她有时对队内训练比赛的输赢表现出无所谓,我便批评她、提醒她。我就是想要改变她在场上“温和”的气质。
但在平时训练,大家一起竞争的过程中,她整体表现还是起到了领军人物的作用,所以我认为陈雨菲这次东京奥运会最具冠军相。随着年龄的增长,比赛经验的提高,她比以前成熟了很多,在场上也坚定了很多。
我有好多时间没有看到何冰娇了,从电视上看她瘦了很多,这证明她在训练中自我要求比以前提高了、认真了。
借此机会我祝愿她们能够守住中国女单的荣誉,把冠亚军奖牌挂在自己的脖子上。
伦敦奥运会羽毛球女单决赛,中国选手李雪芮击败队友王仪涵夺得金牌。记者 盛佳鹏 摄中新体育:延期一年的东京奥运会即将举办,国羽也面临不小的挑战,您对于队伍的备战,尤其是女单项目有何建议?
张宁:这一届代表中国羽毛球队参加奥运会的球员都非常年轻,所以对于这些运动员是一个很大的挑战。首先是疫情,其次大家在这一年都没有参加比赛。
其实我希望这帮孩子们都不要怕,因为每个人都有经历第一次的时候,所以在面对大型运动会时,更重要的是扎实的训练。
其次避免伤病,更重要的是以好的心态去面对奥运会。当进入到奥运会时,一定把自己的生活起居训练安排好,在赛前对每个对手做好最充分的准备。
对于陈雨菲、何冰娇来说,她们的挑战会比较大一点,最好以拼对手的心态去面对对手,不管遇到谁,更重要的是做好自己。
2006年,国羽在尤伯杯决赛中战胜荷兰,连续五次捧得尤伯杯。图为张宁亲吻奖杯。离开赛场,扎根基层
中新体育:运动员时期,羽毛球是您的事业,是奋斗的目标,现在有孩子、家庭,再看待羽毛球运动,心境是否已有所不同?
张宁:尽管我现在不在国家队做教练了,但是我的心还是同羽毛球运动联系在一起的。我不仅关注所有羽毛球的比赛,尤其关注中国女单的成绩。
不在一线带队伍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让我可以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女儿,管理她的学习。
与此同时,我还一直在做羽毛球的青少年培训工作,现在在全国已经有了很多个基地,我会经常去看孩子们的训练与生活,同孩子们互动,继续享受羽毛球带给我的快乐。
张宁与市民自拍互动。中新社发 陈骥旻 摄中新体育:很多运动员有了儿女之后,对后辈的期望会变,也有很多人支持孩子从事体育事业,您怎么看?
张宁:我们也是这样,随着孩子的兴趣爱好发展,当然我们也让她必须会打羽毛球,其他的兴趣爱好我会尊重孩子,但孩子还是遗传了我们夫妇俩的身体素质,身体素质特别好,所以我们希望尊重孩子自己的选择。
中新体育:有没有思考过,如果没有从事羽毛球,自己会是什么样的人?
张宁:我觉得我还会是一个体育人,因为我从小骨子里就很喜欢体育,所以庆幸体育老师引导我成为体育人,这么一直坚持努力下去,我觉得做一名体育人特别好,可以为国家升国旗,这是我们对祖国回报的荣耀。
中新体育:现在运动员时期的膝伤好转了吗?对生活是否还有影响?
张宁:我的膝关节旧伤对我的日常生活依然有很大影响,现在也是膝关节时不时便会出现积水,做一些运动后便会疼痛不止。
不过这也很正常,机器每天高速运转也会磨损的,何况是人。我们在过去的训练中追求更高、更快、更好、更强,难免会留下些运动创伤的。
张宁、董炯与羽毛球爱好者互动中新体育:一名伟大的运动员总会向着最高点去努力,世界第一、夺得奥运冠军、执教奥运冠军、入选名人堂,现在的目标是什么?
张宁:入选世界羽联名人堂,对我来说是荣誉,更是动力。我的目标既简单又明确,那就是响应国家号召,全面推广和普及羽毛球运动,帮助孩子们掌握一到两门体育运动技能,强身健体,开心快乐,如果从中能够发现可树之材,培养为国争光的新一代羽毛球运动员,则更是一件高兴的事情。
中新体育:您多年来投身于中国羽毛球运动的推广,在您看来,目前中国羽毛球的基础如何?未来又有哪些计划?
张宁:中国拥有很好的羽毛球运动基础,也有非常优秀的教练员,再加上多年积累下来的先进经验,中国羽毛球的现在与未来都同样是值得憧憬的。
关于未来,我不会想太远,我愿意更多地是从眼前入手,脚踏实地地干一些实事,比如参加奥运冠军进校园的活动,给孩子们讲体育精神、奥运经历、励志故事,从而帮助孩子们德智体美育全面发展,最终达到更好推广普及羽毛球运动的目的。(记者 王禹 邢翀)
国家药监局公布第四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中新网1月16日电 据国家药监局官网16日消息,2022年年初以来,国家药监局以严查违法、严控风险为主线,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地药品监管部门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现公布第四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一、铁岭经济开发区程浩氧气厂从事药品生产活动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案 【案情简介】2022年3月,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铁岭经济开发区程浩氧气厂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经查,该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存在未按照规程生产、检查、检验、复核等行为,且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未能履行相应管理职责。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第六项规定。2022年8月,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以及《辽宁省药监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第四条、第六条和第九条规定,对该公司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分别处以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氧气是人体进行新陈代谢的关键物质,医用氧在临床上主要用于缺氧的病人吸氧,尤其是在急救状态下,高纯氧可以用来挽救患者生命。我国对医用氧的生产管理、质量控制、贮存、放行有严格要求。本案中,企业关键人员未能履行相应管理职责,企业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产品质量难以保证,对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带来潜在隐患。药品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双罚制”要求,在对企业依法查处的同时,对企业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压实相关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二、魏某涛非法收购药品案 【案情简介】2021年12月,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联合检查,发现魏某涛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通过现金交易、当场结算的形式在丰台区周边从个人处收购尿毒清颗粒、阿卡波糖片等药品。魏某涛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022年8月,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北京市药监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第十七条第一项、第四项以及《北京市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对当事人处以没收涉案药品、罚款160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我国对药品经营活动实行严格的许可制度,且禁止非法收购药品。本案中,不法分子利用收购的医保药品与正常销售药品间的差价,拟从中获得高额利润,不仅严重扰乱了药品经营秩序,而且非法收购的药品脱离正规管理,药品储存条件无法保障,相关药品再流通到患者手中,对公众用药安全带来极大隐患。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严厉查处,对有效遏制相关违法活动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有利于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三、济宁市世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康健店销售假药案 【案情简介】2021年,山东省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曲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曲阜市辖区内的济宁市世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康健店进行检查并抽样检验,发现该店销售的标称为“特效筋骨痛”“痛除根”等药品中含有双氯芬酸钠等成份,认定为假药。曲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案件移送曲阜市公安局立案侦查。2022年6月,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判决该店负责人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拘役并处罚金。2022年10月,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等规定,对该店处以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该店负责人处以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药品作为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安全风险,坚决防范杜绝假劣药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造成损害。本案当事人销售假药,社会危害极大。司法机关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判处拘役并处罚金,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吊销许可、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禁业的行政处罚,体现了坚决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决心。本案系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司法部门行刑联动的典型案例,体现了行政部门与公安司法部门信息互通、密切协作的良好工作机制,体现了行刑衔接的高效执法合力,对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公安司法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具有借鉴意义。 四、广州达美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未履行注册代理人义务案 【案情简介】根据国家药监局交办的案件线索,2022年6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广州达美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涉嫌未履行境外医疗器械注册代理人义务的有关情况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作为医疗器械的进口注册代理人,在协助注册人向国家药监局办理进口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过程中,未履行告知注册人需补充提交生产地址变更的ISO证书、产品标签和真实性声明等文件的公证函的义务,当事人的注册专员尹某某擅自通过图片编辑软件伪造虚假公证函提交国家药监局作为注册补正材料。2021年11月,当事人已协助注册人申请撤回涉案医疗器械注册申请。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十四条第四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规定。2022年8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其责任人尹某某处以5年内禁止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应当确保提交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境外申请人应当指定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作为代理人,办理相关医疗器械注册事项。代理人应当依法协助注册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协助境外注册人落实相应法律责任。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严厉打击医疗器械注册备案造假行为,本案为成功查处的首起涉及医疗器械代理人的医疗器械注册资料造假案件。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当事人罚款、责任人员5年内禁止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严格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要求,形成强有力震慑,有利于规范医疗器械注册行为,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五、宁波精博康复辅具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生产未依法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案 【案情简介】2022年3月4日,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宁波精博康复辅具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涉嫌未经许可生产未依法注册的脊柱侧弯矫形器,涉案货值金额26.4万元,违法所得26.4万元。当事人未经许可生产未依法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2022年8月3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2019〕244号)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减轻处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6.4万元,罚款132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康复治疗成为医疗领域新的增长点。青少年特发性脊柱侧弯多发高发,其治疗过程、所使用医疗器械的合法性也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监管部门在案件查办期间深入了解脊柱侧弯的成因、诊断要点、治疗方法、影像学特征,并利用技术方法从PACS系统中提取患者的放射影像电子数据,找准案件办理的突破方向,从而揭开医疗康复领域无证生产未依法注册医疗器械并侵害患者权益的潜规则。该案的办理彰显了药品监管部门针对新的医疗器械违法行为进行重点突破和攻坚克难的决心,维护了医疗器械生产、使用秩序,有力保障了公众用械安全。 六、苏州威视健医疗仪器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经营未经注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及无中文说明书、标签医疗器械案 【案情简介】2022年6月,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协查线索,对苏州威视健医疗仪器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涉嫌经营未经注册的进口眼内照明探头等医疗器械及无中文说明书、标签的超乳波切一体机,涉案货值金额20988.73元。当事人经营未经注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及无中文说明书、标签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和第五十五条的规定。2022年9月,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八十八条第二项、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和《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证的医疗器械104件、罚款358819.68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五十五条规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目前,眼科手术技术发展迅速,市场竞争激烈,部分医疗器械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淡薄,为获得竞争优势,擅自将尚未注册的医疗器械(大多数为耗材配件)投入市场使用,造成无证经营、使用医疗器械情况出现。本案的查处,使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明白合法经营的重要性,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净化市场环境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七、广州恒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生产化妆品案 【案情简介】2022年3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分析研判掌握的案件线索,联合公安机关对广州恒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并抽检部分化妆品。经查,该公司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期间生产的婴贝萱婴肤霜、婴康益生元身体乳,被检出含有化妆品禁用原料氯倍他索丙酸酯、卤倍他索丙酸酯、赛庚啶,货值金额为212667元。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侦查。同时,鉴于涉案产品属于儿童化妆品,违法行为情节严重,2022年10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使用禁用原料生产化妆品的行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三项规定,作出吊销其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取消其化妆品产品备案、10年内不予办理其提出的化妆品备案和受理其提出的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某、生产负责人莫某某作出终身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生产儿童化妆品或者在儿童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属于《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对此类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从重从严处罚。本案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动出击深挖案源线索,畅通涉案产品检验绿色通道,深化案件行刑衔接,联合公安机关有力打击了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违法犯罪行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涉案企业吊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取消其产品备案等处罚,给予涉案企业法定代表人终身禁业处罚,并首次给予涉案企业生产负责人终身禁业的顶格处罚,对不法分子形成有力震慑,体现了监管部门坚决守护儿童用妆安全的坚定决心。 八、“5·7”江苏扬州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案 【案情简介】2022年9月15日,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以假冒商标罪等罪名判处张某某等8名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的犯罪分子三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加处罚金。此案的发现源于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扬州检查分局在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中摸排的违法线索。扬州检查分局发现上述假冒化妆品违法线索后,立即与扬州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成立联合专案组,坚持追根溯源、循线深挖,最终捣毁假冒化妆品生产窝点1处、胶管供货商2家,抓获张某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经查,自2020年3月张某某等人购买膏体、仿制包材、商标及防伪标识等组件,自行加工、组装生产假冒化妆品,并通过网络进行销售。 【典型意义】近年来,不法分子瞄准品牌化妆品进行制假售假,凭借他人优质品牌效应谋取非法利益。本案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高度重视从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发挥专业技术优势,与公安机关协同作战,在“打假保名牌”工作机制框架下,由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和权利人企业共同发力,将制假售假链条一网打尽,切实保护公众用妆安全,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九、“6·12”福建漳州销售假冒化妆品案 【案情简介】2021年9月,福建省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陆续收到多起投诉举报,反映注册地址在漳州市诏安县的多家淘宝网店销售假冒品牌化妆品。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调查,经综合研判,诏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同时漳州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和公安部门成立联合专案组,共同侦办案件。2022年6月,联合专案组派出执法人员100余人,分赴广东深圳、辽宁大连、河北邯郸及福建漳州等地同时开展收网行动,一举捣毁化妆品售假窝点6处,现场抓获涉案人员73人,查扣大量假冒化妆品。截至目前,诏安县人民检察院已对本案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3人,另有21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典型意义】近几年来,随着对化妆品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不断加大,化妆品制假窝点进一步向农村、城乡接合部等偏远地区转移。本案中,不法分子形成团伙作案,分散在福建、广东等地的农村等偏远地区分工作案,且反侦查意识很强,在多个电商平台开设多家网店,跨省生产销售违法化妆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细致排查违法线索,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并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摸清了全案违法行为脉络,最终成功打掉黑窝点,维护了公众用妆安全。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