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撒气”化解房企风险怎么做?中国多部委释放信号******
(经济观察)“慢撒气”化解房企风险怎么做?中国多部委释放信号
中新社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 庞无忌)2023年,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被视为中国楼市调控政策的重中之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近日表示,以“慢撒气”的方式,稳妥化解房企资金链断裂风险。“慢撒气”怎么做?这对房地产企业来说意味着什么?
对于2023年的房地产工作,倪虹近日表示,概括起来是三句话:增信心、防风险和促转型。其中,针对化解房企风险,倪虹指出,以“慢撒气”的方式,稳妥化解房企资金链断裂风险。重点是增加房企开发贷、并购贷和购房人的按揭贷,满足合理融资需求。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慢撒气”实际上指的是在不发生重大系统性风险的前提下,让存量风险有序释放,“去腐生肌”。这个过程中可能会有阵痛,但这是由旧模式向新模式过渡必须承担的成本。
针对房企风险,金融监管部门也作出部署。中国央行、银保监会日前联合召开的主要银行信贷工作座谈会明确,要有效防范化解优质头部房企风险,实施改善优质房企资产负债表计划。其中提到,聚焦专注主业、合规经营、资质良好、具有一定系统重要性的优质房企,开展“资产激活”“负债接续”“权益补充”“预期提升”四项行动。
李宇嘉指出,会议释放的信号很清晰,就是要对优质的、稳健经营的房企积极纾困。会议提及的四项行动,其实也是监管部门总结出资金可以投入,并能安全退出的四种类型,这也将是修复房企资产负债表的四种渠道。未来,机构进场推动收并购、资产重组,或者扶持优质房企,也是从这四个渠道进行。
这四项行动包含哪些内容?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资产激活意味着要把房地产企业的各类资产盘活,包括待开发的土地和待出售的房产、预售资金的加快回笼、资产证券化的加快推进、REITs等产品的加入等。负债接续包括负债展期、债转股、出售资产以清偿债务等工作。权益补充意味着后续要鼓励各类优质企业积极做战略投资者。预期提升则主要通过减少企业违约、调整销售目标等方式,修复投资者对于房企预期,促进“金融-房企-销售市场”等渠道的顺畅。
值得注意的是,加大支持力度并不等于房企可以“等靠要”。李宇嘉提醒,今年相关政策倾向也督促出险企业放弃幻想,断臂求生,以适宜的价格,尽快出让股权和项目。
在新的发展模式下,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认为,优质的头部房企、“三道红线”绿档房企、提前部署拿地未来有货可卖的房企以及聚焦主航道、稳扎稳打不激进的房企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会。而前期发展脚步迈得太大,或是产业布局过于多元化的企业,容易出现资金问题,最终难在经济产业升级转型的大潮中深耕下去。
当然,房地产业链条环环相扣,要化解房企风险最终还需要整体市场的预期回暖、销售恢复,企业才能恢复“造血”功能。这就需要保交楼、增信心。
李宇嘉指出,今年,保交楼可以说是没有任何商量余地的任务,一定要夯实房企的主体责任、地方支付的属地责任。对房企来说,需要放弃过去“高举高打”、寻求短期暴利的经营模式,要顺应国家对于房地产新模式的方向,积极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城乡融合、区域开发等建设,谋求未来可持续的、细水长流的收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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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解读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野生动物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存状况同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岳仲明重点从五个方面介绍了主要修改内容。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明确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进行严格保护。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纳入应急救助范围,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建立收容救护场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恢复,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对此,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细化了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同时,明确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此外,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而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外来物种入侵,破坏生态平衡,为加强外来物种防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同时规范野生动物放生活动,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做好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衔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制度作了规定,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这一制度扩展到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有关野外种群保护情况,对不依赖于野外资源、技术成熟稳定、有一定养殖规模的人工种群可以不再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应当依法实行备案和专用标识管理。这些人工种群的一部分可以依照畜牧法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按照家畜家禽管理;另一部分可不作为野生动物进行管理,适当放开其人工种群及其制品用于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要加强法律宣传、解读和引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也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