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齿到底要不要拔?******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青梅 通讯员于洋、刘琪莎)很多人都有智齿,长了智齿要不要拔?哪些情况需要拔?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口腔科主任钟凡表示,四种情况需要拔除。
据介绍,智齿位于口腔内最里面,从大门牙往里数第八颗。它的个数和萌出情况因人而异,大多数人有上下左右对称的4颗牙,但有些人的智齿少于4颗甚至没有,很少人有多于4颗的智齿。它们通常在人18岁-23岁时萌出,而有些则只能部分萌出或完全不能萌出。
由于我们吃的食物越来越精细,导致容纳牙齿的下颌骨出现不同程度的退化,无法为智齿的萌出提供足够的空间。为了萌出,没有生长空间的智齿会错位阻生、异位萌出。
有些人的智齿因为萌出位置够,所以会正位长出来并像其他牙齿一样建立咬合,用起来像其他牙一样,这样的智齿可以保留。
有些人的智齿可能一生都不会萌出,也没有引起其他症状,这样的智齿我们只能花费时间去观察,可以暂不处理。
但是出现以下四种情况要重视——
冠周炎及间隙感染
阻生的智齿未完全萌出,与覆盖的牙龈之间形成空隙,藏污纳垢不易清洁。
当身体抵抗力低下时会导致牙龈发炎、流脓,严重炎症会流向各个间隙导致疼痛、面部肿胀,此时需要先消炎,待炎症消除后再拔除“惹祸”的智齿。
龋病、牙髓炎或牙周炎
没有位置优势的智齿自身容易发生蛀牙并进展为牙髓炎导致剧烈疼痛。
智齿向前倾斜萌出,与前面的大牙形成空隙导致食物嵌塞,从而导致大牙龋坏、牙髓炎及牙周炎。
此外智齿向前倾斜萌出的力量可能导致前面大牙的牙根吸收,这些情况最终导致牙齿损坏甚至不能保留。当有这种情况发生时,智齿需要拔除。
牙列拥挤
为了争夺萌出空间,智齿通常会挤压前面的牙齿,从而导致牙列不齐,牙列拥挤,影响美观。
而且智齿的萌出会导致牙列拥挤的复发,影响正畸治疗的效果。为此,通常需要拔除多余的智齿,以纠正牙列拥挤。
其他疾病
有时智齿形成异常的咬合状态,会引起颞下颌关节紊乱病。
此外由于反复发作的智齿冠周炎,可能会引起颌骨骨髓炎,导致骨头缺损。
而且,由于智齿周围天生存在一层“外衣”,这层“外衣”会因为外界的刺激从而出现颌骨囊性病变,这些都会给人们带来不适及生活的不便。
为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需及时就医并对症治疗。
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解读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野生动物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存状况同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岳仲明重点从五个方面介绍了主要修改内容。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明确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进行严格保护。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纳入应急救助范围,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建立收容救护场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恢复,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对此,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细化了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同时,明确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此外,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而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外来物种入侵,破坏生态平衡,为加强外来物种防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同时规范野生动物放生活动,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做好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衔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制度作了规定,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这一制度扩展到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有关野外种群保护情况,对不依赖于野外资源、技术成熟稳定、有一定养殖规模的人工种群可以不再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应当依法实行备案和专用标识管理。这些人工种群的一部分可以依照畜牧法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按照家畜家禽管理;另一部分可不作为野生动物进行管理,适当放开其人工种群及其制品用于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要加强法律宣传、解读和引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也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