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公告******
为延揽社会优秀人才为军队建设服务,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将组织实施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军队文职人员的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社会人才。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毕业且在当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是指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21年、2022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定向招考对象为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
2023年主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七级文员以下岗位的管理类文职人员和中级以下岗位的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政治条件。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
(二)学历条件。一般应当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在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岗位,以及特殊岗位可不作全日制要求。驻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单位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除教学、科研、工程、医疗专业技术岗位外,报考学历要求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报考护理、艺术、体育专业岗位的,可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三)资格条件。应当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职称和职业资格。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外,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博士研究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资格条件要求。
(四)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的标准条件。
(五)年龄条件。报考九级文员以下管理岗位或者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考八级文员、七级文员管理岗位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六)其他条件。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考岗位需要确定。
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其中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截止时间可以为录用时间,但不得超过2023年12月31日。
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文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军队用人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军队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军队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
三、招考程序
(一)公布招考信息。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向社会发布《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岗位计划》、《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明确招考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注意事项等信息。报考人员对发布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
(二)报名及初审。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8:00至17日18:00,报名资格条件初审截止时间为1月18日18:00,缴费截止时间为1月19日18:00。
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文职人员招考信息,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选择用人单位和招考岗位,确认无误后申请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一般2天左右反馈初审结果。申请报名资格条件初审并通过初审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或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内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1月17日18:00至18日18:00期间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的报考人员即可缴纳报名费和选择考试城市,报名费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每门考试科目人民币50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并打印出报名回执方为有效报名。报名缴费后不予变更报考信息和退费。
对招考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或者建设学科的理学、工学、医学硕士研究生的岗位,符合学历学位等规定报考条件且通过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经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审批后,可以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其中面试人员名单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这类报考人员报名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1月19日18:00前打印报名回执,不需缴纳报名费。
对艺术、体育岗位实行先面试后笔试。报考人员根据全军统一发布的招考岗位计划和文体用人单位报考指南,先到用人单位报名参加面试,合格者方可获得报名参加全军统一考试资格,于2023年1月19日8:00至18:00登录军队人才网缴纳报名费和打印报名回执。
资格条件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名费不予退回。
(三)统一笔试。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2月14日9:00至19日14:00,通过军队人才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全军统一笔试。
全军统一笔试于2023年2月19日进行,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1门相应专业科目,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可登录军队人才网浏览和下载。其中,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理工学、农学、医学、图书档案学、艺术学、管理学等13类45个专业。
公共科目考试时间:2023年2月19日9:00-11:00;
专业科目考试时间:2023年2月19日14:00-16:00。
笔试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部分较大城市设置考点。为便于考生参加考试,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尽量选择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考点的城市。如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城市未设考点,或者该城市设有考点但已满最大承考人数,尽量选择在邻近设置考点的城市参加考试。
(四)确定入围人员名单。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90%考生上线的比例,划定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考岗位入围比例(1:3或者1:5),对达到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的,再按照全军统一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试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军队人才网公布名单。
公共科目或者专业科目单科考试成绩为零分或者缺考的,不列入考试入围人员名单。
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现役军人、2023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以及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且取得全军统一笔试有效成绩的,享受公共科目加分优待政策。
(五)面试和体检。用人单位对考试入围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学位、专业资质、工作经历、准考证等原件或者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依据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意向、资格条件审查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名单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汇总审核后,由用人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面试。面试结束后,由组织面试单位现场告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
体检在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向用人单位申请一次复检。其中,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承检医院不予复查,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符合规定需要复检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确定预选对象。全军统一笔试的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其中,公共科目、专业科目、面试成绩分别占30%、30%、40%。各科目成绩和总成绩可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数量一般应当多于招考岗位计划人数,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120%的比例确定,并及时告知本人是否被确定为预选对象。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确定排名。
艺术(含艺术专业教学岗位)、体育、播音岗位的预选对象,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上述规定确定,并通过军队人才网进行公示。
(七)政治考核。预选对象的政治考核,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八)成绩查询。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2023年4月上旬左右提供全军统一笔试成绩查询。考试客观题和主观题的阅卷工作均依托国家专门机构进行,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合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成绩复查申请;属于成绩复查范围的,按《报考指南》规定程序和时限申请查分;复查期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复查申请。
(九)确定拟录用对象。对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确定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统一审核后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和军队人才网同步对外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对象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考岗位和录用分数线,同时公布监督受理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报考人员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或者经核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从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其他预选对象中确定拟录用对象,并按照规定进行公示;拟录用对象人数仍未达到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从面试不低于60分、体格检查合格的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并按照规定进行政治考核和公示。
对军队社会用工中的业务骨干,以及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现役军人配偶、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十)办理录用审批手续。2023年6月中下旬,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选,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审批,并报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备案。新录用人员通过审批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其到岗工作。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时间一般为6个月。其中,专业技术岗位的新录用人员,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起算时间按照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考岗位要求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的拟录用人选,取消录用资格。
(十一)组织补充录用。对未能按计划招满的岗位,用人单位可以逐级申报补录,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审批并在军队人才网统一发布补录岗位计划和公告。除首轮录用人员和政治考核结论为不通过的外,其他报考人员均可凭当年全军统一笔试有效成绩,报名符合相应条件的补录岗位。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规定比例和要求,审核确定并下发补录入围人员名单。有关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遴选确定拟补录对象和组织公示审批。
补充录用公告、岗位等,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适时通过军队人才网发布。
四、特别提示
本次全军统一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报考人员可依据军队人才网发布的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做好相关准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为本次考试信息发布、网上报名、成绩查询等唯一指定网站。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文职人员笔试命题组、退役命题专家、考试教材委员会、全军文职人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许诺“内部指标”、“考试包过”,通过其他网站组织报名缴费、考试咨询、权威解读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工作最终解释权归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让党旗在新征程上高高飘扬——《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诞生记******
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题:让党旗在新征程上高高飘扬——《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诞生记
新华社记者张旭东、杨维汉、黄玥、罗沙
伟大的政党,团结奋斗向前进;
光辉的党旗,与时俱进向未来。
旗帜引领方向,旗帜凝聚力量。百年大党历经百年奋斗,恰是风华正茂,正带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号巨轮驶向光辉的彼岸。
2022年10月22日上午,北京,晴空万里。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闭幕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
在习近平总书记的主持下,2338名代表、特邀代表以举手方式郑重表决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通过”——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宣布,会场上响起经久不息的热烈掌声……
这是热血沸腾、心潮澎湃的时刻,是全体共产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心声和共同意志的充分表达。大会一致同意把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发展写入党章;一致同意把党的初心使命、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内容写入党章;一致同意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目标写入党章;一致同意把党的二十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写入党章;一致同意把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写入党章。
新时代新征程,光辉的旗帜又一次增添新的思想之光、真理之光,更加丰富厚重,更加充满活力,更加熠熠生辉。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综合各方面意见、顺应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愿望,作出党的二十大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的重大决策,充分彰显马克思主义政党与时俱进的政治品格
首都北京,中轴线北延长线的东侧,一座雍容大度、气势磅礴的地标建筑巍然矗立,这就是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在展览馆的展柜里,各个时期的珍贵党章版本引人注目。
党章是党的总章程,对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具有根本性的规范和指导作用。
2022年9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稿在内的拟提请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讨论的文件。
会议指出:“要把党的二十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写入党章,使党章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充分体现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明确新形势下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更好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
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第九次修改党章。现行党章是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修改制定的。40年来,在保持党章基本内容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十九大都对党章作了适当修改,及时把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的重大成果体现到党章中,使党章在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加强党的建设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
党章的一次次修改,体现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的时代特色;党章的一次次完善,彰显中国共产党人推陈出新、与时俱进的创造精神。
近年来,不少党员和党组织致电致函中央有关部门,以亲历者、实践者、追随者发自内心感受,盛赞党的十九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建议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和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的需要,在党的二十大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
2022年1月,在党中央就党的二十大报告议题广泛征求意见过程中,许多地方和部门的党组织向党中央提出了同样的建议。
修改党章,事关战略全局,事关人民福祉,事关复兴伟业,必须十分慎重。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修改党章高度重视,责成中央有关单位抓紧研究和论证。
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5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会议从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大局出发,作出党的二十大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的重大决定,并成立党章修改小组,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工作。
党中央认为,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党的二十大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是必要的,也符合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意愿。
——修改党章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的需要。党中央认为,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全党智慧,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取得新发展,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把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发展写入党章,有利于全党增强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让这一思想彰显出更加强大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
——修改党章是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需要。党中央认为,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有效应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和接踵而至的巨大风险挑战,攻克了许多长期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事关长远的大事要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推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及时在党章中体现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有利于全党同志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进一步坚定信心、锐意进取,不断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
——修改党章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需要。党中央认为,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通过不懈努力,党找到了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把党的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写入党章,有利于全党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使我们党坚守初心使命,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修改党章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需要。党中央认为,党的二十大将全面总结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的重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全国各族人民新期待,制定行动纲领和大政方针。在党章中体现党的二十大报告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
党章修改小组有关负责人向新华社记者介绍,针对党章修改工作,党中央确定了这次修改党章的原则: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保持党章总体稳定,只修改那些必须改的、在党内已经形成共识的内容,努力使修改后的党章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充分体现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体现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确定和坚持这样的原则,既有利于实现党章的与时俱进,又有利于保持党章基本内容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党章的权威性。
5月30日,北京中南海。党的二十大党章修改小组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党章修改工作正式启动。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关定向,推动党章修改过程成为坚持党的领导、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的一次生动实践,充分彰显马克思主义政党实事求是的优良作风
今年8月的一天,当时正在单位忙工作的中共一大纪念馆宣传教育部主任、党的二十大代表杨宇,接到了参加党章修正案稿征求意见座谈会的通知。
杨宇说起参加党章修改讨论的情景时仍十分振奋:“那次会议气氛很热烈、很民主,大家带着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思考,就党章修改充分讨论、各抒己见。”
杨宇深切体会到,党章修改的过程,是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过程,凝聚了广大党员的智慧,体现了广大党员的愿望和心声。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章修改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优良的作风和精益求精的态度,扎实推进党章修改工作顺利进行,努力使修改后的党章更加适应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需要,成为一个与时俱进、符合党心民心的好党章,经得起历史、实践、人民检验。
——这是坚持党的领导的生动实践。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伟大的历史主动精神、巨大的政治勇气、强烈的责任担当,在党章修改重大提法、重要节点上把关定向、把脉问诊。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力亲为,自始至终关心指导,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先后11次主持召开中央相关工作会议,研究党章修改工作、审议党章修改相关文件。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以对党、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党章修改工作。
“党章修改工作是党的二十大文件起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7月21日、28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先后审议党章修正案(送审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党的十九大以来我们党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经验和理论概括体现到党章中,使之转化为全党的共同意志和共同遵循,把党的二十大报告稿提出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举措和这些年来实践证明是成熟的经验研究吸收好。习近平总书记还对做好党章修正案下发各地区各部门征求意见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9月7日、9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党章修正案(讨论稿),强调要根据会议审议意见抓紧修改好相关文件,要求在提请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审议前,对各地区各部门反馈的意见再研究再吸收,在提法表述上作认真打磨,做到思想观点准确、新增内容稳妥、文字语意精准。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并通过了拟提请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讨论的党章修正案稿。
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期间,10月11日晚,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对根据全会意见和建议作出修改后的党章修正案稿进行审议,习近平总书记对进一步做好党章修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党的二十大期间,党章修正案稿吸收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10月19日晚,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党章修正案修改情况汇报,并作出重要指示。
——这是发扬党内民主的生动实践。党章修改工作坚持把发扬党内民主体现在各环节各方面,是否修改、修改什么、如何修改,都充分听取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意见,尊重和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
从中央领导同志到各地区各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再到党的十九大代表、新选出的党的二十大代表、基层党员干部,都一同参与到党章修改工作中,使这次党章修改成为发扬党内民主的一次生动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章修改征求意见工作,6月上旬至8月下旬,先后亲自主持召开5场座谈会,当面听取各省区市、军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意见,同大家就党章修改问题深入进行研究。
5月27日,党中央就党章修改工作向各地区各部门下发征求意见通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份份建议、一条条意见,汇聚到党的中枢。
6月中旬,各地区各部门先后报送了108份书面报告,一致赞成对现行党章作适当修改并保持党章总体稳定,完全赞同党中央确定的修改原则,共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1929条。
8月4日,党中央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同党的二十大报告征求意见稿一道印发各地区各部门。这次征求意见,各省区市、各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解放军各大单位和中央军委机关各部门党员负责同志,有关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金融机构和高等学校党员主要负责同志,党的十九大代表和新选出的党的二十大代表全部参加了讨论,直接参加讨论的有4700多人。
8月下旬,各地区各部门向党中央报送了108份书面报告,一致赞成党章修正案征求意见稿所作的修改。一致表示就党章修改工作多次征求意见,是党中央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具体体现,是集中全党智慧的重大举措。一致认为党章修正案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上取得的新成果,较好反映了各地区各部门比较集中的意见。修改后的党章,党的领导更加凸显、思想理论更加充实、使命目标更加明确、制度体系更加科学、管党治党更加有力。
——这是集中全党智慧的生动实践。党章是我们党理论和实践的结晶,每一次修改都是对实践发展和理论发展的集中概括,每一个提法、每一个表述都要突出政治性、理论性、指导性。这就要求党章修改必须有效集中全党智慧,做到积极稳妥、务实严谨、精益求精。
“要本着适当修改的原则,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普遍要求修改、实践证明是成熟的就改,不成熟的意见不改,可改可不改的原则上不改。”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章修改过程中反复强调这一重要原则。
每次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党章修改方案后,党章修改小组都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会议提出的重要意见。
每一条意见都要精心对待、每一处修改都要反复推敲、每一道程序都要认真履行、每一项工作都要及时到位,这是党中央的要求。
5月30日,党章修改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一结束,来自中央多个部门的工作班子成员就来到驻地,落实工作安排,明确具体任务、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强化理论武装,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提高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6月中旬,对各地区各部门报送的报告夜以继日认真进行梳理,形成了700多页、36万多字的意见汇总本。
一条一条认真研究,一项一项仔细推敲。
在深入研究各地区各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提出了党章修改建议方案,对党章共作出48处修改,采纳或体现意见1447条。
8月下旬,对各地区各部门反馈的党章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和建议进行逐条梳理,按照党中央确定的原则,适当吸收比较集中的意见,对党章修正案作出6处修改,其中新修改4处,对上一轮修改内容的修改2处。
10月9日,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与会同志认真研究和讨论党章修正案稿,提出了很好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同时给予高度评价——
有的同志说,党章修正案稿充实了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实现了党章的又一次与时俱进;
有的同志说,仔细阅读了党章修正案稿,感到理论成果丰硕、目标任务清晰、内容修改准确、管党治党很严,相信一定会在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10月11日晚,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召开期间,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了修改方案。全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决定提请党的二十大审议。
10月16日,党的二十大在北京召开。大会期间,各个代表团的代表、特邀代表,对党章修正案进行认真审议。代表们普遍认为,党章修正案顺应党心民心,顺应时代潮流,集中全党智慧,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充分体现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体现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为规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行为、指导党的建设提供了新的指南,有利于全党更好地学习和遵守党章,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同时,代表们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进一步修改的意见和建议,党章修改小组又进行了修改。经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再次提请代表们审议。
修改党章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党章修改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确定的原则,坚持科学严谨的作风,对每一处修改甚至是一个标点符号的修改,都做到反复琢磨、反复研究、反复斟酌,力争准确、恰当、到位。在修改过程中,先后形成30多份党章修改稿,为提出适应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需要的党章修正案提供了坚实基础。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继往开来,把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写在党的旗帜上,充分彰显马克思主义政党守正创新的使命担当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们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都有不少新的重要经验和理论概括,应当体现到党章中,使之转化为全党的共同意志和共同遵循。”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党章修正案稿时作出重要指示,并强调:“这对于我们党在新时代新征程进一步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更好领导党和国家事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党的二十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共修改50处,其中总纲部分的修改37处,条文部分的修改13处。
在10月22日的大会闭幕会上,辽宁省绥中县北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孙国华代表将手举得高高,为党章修正案郑重表达自己的完全赞成。
“党章修正案是党的自我革命的体现,是党的初心使命的写照。我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章每一处修改内容,带头贯彻好党章。”孙国华说。
党的二十大代表一致表示,党章的每一处修改,都凝结着全党的智慧和心血,体现着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上的新成果,蕴含着对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要求。
——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新成果。
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是一个追求真理、揭示真理、笃行真理的过程。把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发展写入党章,是这次党章修改的一个重点。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提出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丰富和发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党章总纲部分据此作出相应修改,进一步完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内涵和历史定位,以更好反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
代表们一致认为,在党章中充实完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内涵和历史定位的内容,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声和真诚愿望,有利于全党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好发挥这一科学理论的根本指导作用。
——充分体现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的新要求。
百年征程波澜壮阔,百年初心历久弥坚。
在百年奋斗历程中,我们党始终践行党的初心使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书写了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上最恢宏的史诗,创造了一系列伟大成就,积累了宝贵历史经验。据此,党章修正案增写了党的初心使命、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内容,并在总纲中单列一个自然段。
敢于斗争、敢于胜利,是党和人民不可战胜的强大精神力量。党和人民取得的一切成就,都是通过斗争取得的。党章修正案增写了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的内容。
代表们一致认为,作这样的修改,对于激励全党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坚守初心使命、传承红色基因,把握新的伟大斗争的历史特点,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代表党和人民作出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正在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庄严宣告,党章据此作出相应修改。
代表们一致认为,调整这些内容,有利于全党全面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聚焦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起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意志和力量。
——充分体现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举措。
党章修正案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党和人民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调整完善了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方面的相关内容,充实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方面的内容,充实了国防和军队建设、统一战线、外交方面的内容,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方方面面。
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强军、人才强军、依法治军,把人民军队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军队;坚定不移贯彻“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坚决反对和遏制“台独”;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推动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都是党的创新理论的具体体现。
代表们一致认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事业,前途光明,任重道远。把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写入党章,有利于全党团结一致、勇毅前行,以奋发有为的精神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向前进。
——充分体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党的建设的新经验。
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党的领导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证。党章修正案增写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的内容。代表们一致认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在党的根本大法中充实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内容,对于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党和国家事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具有重大意义。
打铁必须自身硬。党的十九大以来,我们党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的建设取得许多新的重大成果和成功经验。
在总纲部分,增写了弘扬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伟大建党精神,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必须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不断健全党内法规体系等内容;将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作为党的建设的基本要求之一写入党章,使党的建设内容更加丰富、举措更加务实、要求更加严格。
在条文部分,增写学习党的历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党员应尽的义务;顺应基层呼声,增写加强医院党的建设的内容,明确街道、乡、镇和村、社区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完善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的职责任务;增写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内容,要求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完善党的纪律相关内容,明确派驻纪律检查组的范围,充实纪委的主要任务和党组的职责定位……
代表们普遍认为,增写这些内容,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有利于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党章,是一面光辉的旗帜,映射出一个矢志民族复兴伟业政党的强烈责任与历史担当,它将引领新征程、开辟新天地、走向新胜利。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党章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闭幕会通过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要求全党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地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更加自觉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大会号召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